第175节(3 / 4)
差点掉在地上,这得是多大、多复杂的案件啊,居然要到香格里拉酒店的会议厅去开研讨会,逼格够高的,看来想拿律师费不太容易啊!
不会是金丝雀吧!
香格里拉酒店装修高档,方轶之前到这里吃过自助餐,会议厅他还真没去过。在酒店服务员的引导下方轶走进了宽大的会议厅,会议厅中间摆着一个椭圆形的会议桌,会议桌中间摆放着几盆正在盛开的鲜花,每个座位前摆放着名牌。
走进会议厅,方轶找到标有自己名字的名牌后坐了下来。闲着无聊,方轶数了数会议桌上摆放的名签,一共十五个,闲着的座位还有三个,在最前面。桌旁的众人三三两两的低声交谈着。
桌上名签上的名字,大部分方轶都听过,有的还见过面,有本地法学院的法学专家,还有擅长刑事案件的本地知名律师,看来今天的案子小不了,不一定得有多复杂呢。
曾几何时,自己居然能与这群本地的专家和知名刑辩律师坐在一起,方轶心中不免有些小激动。
就在方轶胡思乱想之际,会议厅的门开了,走进来三位西装革履的男人,直接坐到了最前面。
三人中,一位留着偏分,戴着金丝眼镜,长得文质彬彬但是显得很精明的男人打开了面前的话筒,清了清嗓子道:“各位专家、各位律师,大家早上好。我姓吴,大家可以叫我吴秘书。
今天邀请诸位前来,主要是想请大家研讨一个刑事案件,之前我跟大家说好的劳务费会在散会时发给大家,另外还有一份精美的小礼品,作为伴手礼。
研讨会后的三日内,我们会在在座的律师中选一位,将案件委托给他,律师费另议。下面请我的同事向大家介绍案情。”说完后,他关闭了话筒。
随着话音落下,吴秘书身边西装革履的寸头年轻人站了起来:“首先感谢诸位能参加本次案件研讨会,鄙人姓周,为了保密,我就不透露当事人的真实姓名了,暂时称她为刘女士……”
案发经过是这样的,刘女士,二十多岁,住在一处高档住宅区,因为不用上班,平时最大的爱好就是遛狗、健身、美容。
上个月的一天,她带着自家儿子(泰迪狗)到小区里溜达,转了一圈快要到自家楼下的时候,迎面遇到了一位跟她一样遛狗的中年妇女。
刘女士的泰迪没有系狗绳,见到对面的狗后,一下就冲了过去,两只狗对咬起来。对面的中年妇女一见自家狗吃了亏,从一旁的树上折了一段树枝开始抽打泰迪,想要赶走它。
刘女士一见自己的儿子(泰迪)被打,立刻冲上去一边大喊“凭什么打我的狗”,一边与中年妇女抢树枝。
中年妇女也不是善茬,见狗主人刘女士跑上来抢自己手中的树枝,心中有气,上去就是一巴掌,正打在刘女士的脸上。
刘女士长这么大,哪受过这气,立刻就急眼了,冲上去与中年妇女扭打在一起。两只狗被主人的大大出手吓到了一旁,停止了撕咬,站在一旁向观众一样看着各自的主人,还时不时的摇着尾巴叫两声,好像在喊加油一般。
小区里有巡逻的保安,见两人厮打在一起,急忙跑了过来,费了半天劲才把两人分开。中年妇女捂着右手喊痛,让保安报警,并打妖二零急救车。
保安也是服了,就特么胳膊上抓了几道口子,衣服撕坏点,也值当的打急救车?但是人家是业主,不服务好了,这帮有钱人真投诉,说不定工作就丢了,惹不起!于是保安拨打了报警电话和急救电话。
很快警察和急救车就到了,警察了解完情况后,本想训斥双方一顿,都是吃饱撑的,为了两条狗两个大人打什么劲啊,这么爱打架怎么不去混社会呀!但是又一想这可是高档小区,住的人都是非富即贵,谁知道这两娘们背后有没有人啊,还是以安抚为主稳妥,于是两边抹稀泥了事。
医生在给中年妇女处理伤口时发现她的右手中指指间关节有脱位的迹象,便将中年妇女拉去了医院。
到了医院一检查,果不其然中年妇女的中指近指间关节脱位,后来经法医鉴定构成轻微伤。中年妇女在医院住院治疗了五个来月,心里一直憋着一口气,怎么说自己也算是当地有头有脸人物的家属,不能就这么算了。
后来中年妇女找到医生询问如果手指恢复的不好会有什么后果,会不会构成轻伤。医生为了让她配合治疗,便告诉她如果不遵从医生的医嘱,很可能会出现中指指间关节僵直,对日常生活构成一定的影响,极有可能构成轻伤。
中年妇女一听,心里发起狠来。表面上她配合医生的治疗,其实暗地里阴奉阳违,根本没有按照主治医师的医嘱进行理疗及锻炼,果不其然出院后,再次经法医鉴定,构成轻伤。
就这样刘女士被警察以故意伤害罪抓了起来,因为案情简单,检察员收到案卷后,很快便以故意伤害罪向区法院提起了公诉。
随着案情介绍的结束,有人将案卷的纸质版资料发到了众人面前。
两个女人为了两条狗打架,一个轻伤,一个被抓,就为了这么点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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