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心事达成主动伺候老公(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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挨了顿打,秦文原以为光明正大地见峰哥一面行不通,没想到第二天一早,李炳转了性:主动提出安排见面。
“到底欠峰哥一顿谢媒酒,”李炳睡饱了,说话心平气和,“我们定个时间,就这两周?带上晶晶,和峰哥吃顿饭。”
“真的?”风向变得太快,秦文喜出望外,不知说什么才好。
“峰……是谁?”晶晶抬头问道。
“是个你还没见过的叔叔。”秦文笑着解释道,声音不自觉地软了下来,眼中也浮出了一汪水意。这一切被李炳看在眼里,冷冷地,不置可否。
李炳脑子转个弯,决定安排这顿谢媒酒,有两个目的。
第一,向唐启峰宣誓主权,虽然当年秦文对唐哥忠心耿耿,但如今这个双性已经是自己的老婆了,孩子都要上学了,对方别想把人拿回去。
而目的二,是要摆给秦文看,长江后浪推前浪,唐启峰早已不是当年的大哥。如今,唐启峰从零开始,要是想在这里混,还要看他李炳的脸色呢。唐启峰出狱后,是主动联系他的,这段时间两人见的勤,是对方殷勤巴着他,而不是他要表忠心。
昨天晚上,听秦文说什么“自己入不了峰哥的眼”,李炳气不打一处来。唐启峰的时代早过去了,只有秦文还跪在地上,把对方当个人物,这个双性是瞎还是傻了。
把人在床上教育一番后,问题还是要解决。
李炳很快把这顿谢媒酒的时间定了下来:下周三晚上,翠红酒家。
周三下午,秦文不上班。四点一到,他便把女儿从幼儿园接回了家,细心地给晶晶编起了小辫子。或许是近乡情更怯,眼看时钟上的指针一点点下滑,他的心由兴奋变成了紧张,又从紧张变成了担忧。
“穿什么好呢?”他翻开衣柜思索着。
秦文这时后悔起平时不打扮。现在到了想打扮的场合,却无从下手了。李炳平日不需要他帮忙应酬,所以秦文的穿着不是宠物店制服,就是下楼遛弯的宽松长裙长裤。好不容易翻出两件剪裁精干的衣服,竟然是生孩子前买的了,穿起来奇奇怪怪。
正翻找时,李炳打了电话,问他晚上的饭能不能正常去。
秦文说,他在找衣服呢,不知道穿什么好。
李炳很无语,“你就穿那条裙子吧,粉的那个,别乱找了。”说着挂了电话。
秦文拨弄衣柜,很快找到了“那条”浅粉色的连衣裙,在自己身上比了比。这件裙子是晶晶刚上幼儿园时买的,李炳很喜欢他穿。上身是半袖,收腰,柔软的纱质面料盖到小腿下半部分,一点也不华丽抢眼,还有点土气,但和一众地摊货比,也算是件体面的了。
既然李炳让他穿这个,秦文不再多想,很快换好了衣服。
时间还早,他细细打量起全身镜里的自己。虽然身材和七年前一样瘦,但整个人从气质到眼神全变了。当年跟在峰哥身边,无论是砍人还是当跟班,哪有穿裙子的?他留着短发,深色裤子,深色短袖衫,假装自己不是双性而是个男人。
不知道峰哥,还能不能认出他呢?
秦文总觉得自己不如七年前好看了。七年前普通,七年后是青春殆尽的普通……美貌和机灵比不过别人,耍狠的力气活也不占优势,大概是靠着忠心,才得到了唐启峰的几分青眼。他按照唐启峰的话,成为了李炳的人,生了小孩,走在大街上,峰哥也会认不出他了吧?
秦文开始想象晚上见面时,唐启峰的态度,会是惊讶呢,还是冷淡呢?真紧张啊。
他仔细地梳好头发,一边留意着手机里的信息。
没过一阵,小弟的电话打来了,“小文哥,大哥让我六点接你和小姐去翠红。”
翠红酒家在李炳的地盘。
秦文挽着丈夫,牵着晶晶,眼看包厢门被侍者左右拉开,房间内灯火辉煌,一个瘦高的男人立刻转过身来。
“这是小文?还认得我吧!”他的声音清亮热切,即使身处背光的阴影,秦文都能看到那双眼中满溢的光彩。
唐启峰长了一双温柔动人的桃花眼,长脸,嘴唇不薄不厚,五官圆融匀称,初次见面的人常误以为这个曾经纵横街头的帮派分子是个好修养的学者。年近四旬的他依旧俊美,头发留得寸长,向后梳好,更显出了他的美貌。
“峰……峰哥?”
峰哥还记得他。秦文定在原地,眼中不觉浮起一层薄雾。
“这是小文,”李炳做了介绍,带妻子进了包厢,很自然地坐在了主位,“这是我们女儿晶晶,今年六岁了。”
“孩子都这么大了,你们真有福气啊。”
唐启峰感叹道,弯腰和女孩打了招呼。
“峰哥,”落座后,秦文感到有千言万语要与对方说,但看到对方的面容后,仿佛一切的疑问和担忧都有了解答。他悬了七年的心落下了。“看到你身体这么好,我好开心啊。这些年来,我也不知道你在里面过得怎么样,有时瞎想——”
“诶,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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