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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我们就比谁先能杀死他(12 /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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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是他遗漏了什么,他又想了一遍这几天巴凛的举动也没有发现什么意外特别之处,又去书房,卧室,所有可能留下踪迹的地方翻看,但还是想不出巴凛到底要表达什么。

时间不早了,已经接近7点了,估计警察天明就能找到这里,他得先去找证据了,路过巴凛身边时,在勋蹲下身,温柔地执起巴凛的手,说道:“我不会让你枉死的。”

出了门,外面一层蒙蒙的雾,让眼前的建筑物都似真似幻,在勋却坚定的朝某个方向走去。

下了出租车,又走了大概18分钟,他到达了目的地——滨河路43号,里面的门一推就开了,屋子里落了一层细灰,有一段时间没人住了但应该时间不长,在勋进门就直奔书房。

他在书桌的抽屉里翻翻找找,仍没能找到自己想要的,突然不经意间瞥到角落的保险箱,他走了过去,可是上面有密码。

在勋陷入了绝望,猛地一下锤在保险箱上,保险箱门应声而开。

没有锁?

在勋打开门,一眼就看到了自己要找的东西。

来不及想那么多,他拿到东西就离开了。外面的雾更深了,连几米的距离都模糊不清,只有远处的交通灯还闪烁着维持秩序。

走到家里所在的胡同口时,在勋看到警车上闪烁的红白灯,毅然地走了过去。

刚走几步,他感觉有什么东西从他脚下蹭过,就贴着他的裤脚,疑惑让他向后看去,只见地上几个低矮的身影停在他身后。

他们好像也同样疑惑,停下来看着他,正在这时,在勋忽然听到一声猫叫。

他不敢置信地走过去,看到了他怎么也想不到的一幕:狸花猫带着她的三个孩子在身边,小白,小黄,三花,一个都不少。

几只小猫看到在勋自然是熟稔地跑到他身边喵喵叫,可在勋却高兴不起来,他捂着嘴向后退去,似乎不敢相信眼前的情景。

他误会他了,从一开始就错了。

是母猫感受到危险,把小猫叼走的,他却误会是他……杀了它们。

他没有抚慰它们,仓皇地逃走了。

打开大门等着他的却是一排严阵以待的警察。

在勋冲着他们凄然一笑,杨杨手把手里的资料拍在了高武治的身上,摇摇头对着他说:“所谓的法律,不过是高层玩弄人的借口,有什么公正可言,连你们也是被他们操控的工具,还以为自己做的事是治安社会呢,真是可笑。”

说完,他笑了一下,却没有发出声音,那笑比哭还丑。

高武治拿过资料翻看,在上面看到了熟悉的名字,上面是详细的个人资料简介,还有一些批注,不过都是公式化的语言,像是在记录实验数据,还有下一步计划。

他翻了几页,都是类似于此的数据,有的还被中途放弃了,写着:不符合要求。

翻到最后,看到负责人那一栏的名字令他震惊不已,如此厚厚的一沓纸张,还有上面的记录内容,直觉告诉他这不会是什么好事,甚至可能违法,但负责人确实大韩民国的最高执法人之一,只是讽刺。

他突然想起今早上被救下那个女孩弥留之际的话:没有一个人是无辜的。

在勋没有再理会那些警察,径直往屋里走去,进门是被警员拦住,他像失神一样就站在那,看此情景,高武治摆摆手示意那个警员让他进去。

只见他进屋去,神色温柔的抱住沙发上的人,不,已经不能说是人了,那只是一具烧焦的尸体。

然后众人只见一道白光闪过,原本在屋里的两人好像凭空消失了,只余下空荡汤的沙发,和一脸惊愕的他们。

在消失的那一刻,在勋终于明白了他遗漏了什么。巴凛给自己解救凤怡的时间是24秒,当时他就觉得奇怪,但事情紧急他也来不及想。

现在想想才知道,24秒,24个节拍,每一次停顿就是一个长拍,根据摩斯密码的长短拍分,很容易就可以想到:

是……我爱你

我叫郑巴凛,原名郑在勋,因为要带着面具生活,所以改名为正直。

我是一个捕食者,杀人是刻在骨子里的欲望,像普通人吃饭一样,不吃会感到饥饿。所以,捕食者,被视为危险的人。

某天,我正在享受我的晚餐,那是一个有着瓢泼大雨的夜晚,但这不能阻止我快乐地进食。但是——有一个人却要阻止我。

那是一个长得和我一模一样的人,他还说自己叫郑在勋,真是有趣。

既然有更好玩的事,我当然不会错过,我放弃了那个奄奄一息的人,对阻止我的人提出了要求,我明显在那人脸上看到了错愕。

我恶劣地笑了,我知道他一定会答应。

所以之后在看到他红肿的嘴唇和嫣红的眼尾时,我知道果然没做错。

我觉得他在隐藏,明明和我长着一样的脸,还说来自未来,既然是本体,怎么会没有杀戮的欲望呢?

我不断地试探他,挑衅他,可是他好像确实只想阻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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